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检查的通知》(芜市委办[2013]48号)精神,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参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1999年)之规定,我院教职工办公用房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6 m2。根据上述要求,院领导办公用房已整改到位。为此,要求各处室、各系部积极响应,如实自查。对照标准,立即整改,腾空办公用房于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交国资办统一管理。
电子邮箱:yywmz@163.com
附:芜湖技师学院办公用房自查统计表
要求:2014年1月9日前交院国资办(纸质、电子稿)加盖公章